終于從江蘇的野外回來了,可以和大家談談最近的事情,時間緊急,需要大家發聲,先放上懶人版如下:
【背景】通州灣區域的單元詳細規劃正在公示,公示期截至還剩最后一天

【主要問題】
該區域位于如東-東凌濕地和蠣岈山-啟東濕地之間,是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路線上的重要節點,2024年8月,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中國代表處聯合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在浙江省安吉市舉辦“生物多樣性關鍵區識別技術研討會上將東凌通州灣灘涂新認定為全球生物多樣性關鍵區(KBA),該區域是黑臉琵鷺、勺嘴鷸、小青腳鷸等珍稀瀕危鳥類的重要棲息地(棲息數量超過種群1%,2024年10月19號筆者在通州灣高潮地曾單日觀察到9只勺嘴鷸個體,接近該物種種群數量的3%)。然而,當前公示的規劃文件正將通州灣區域最重要的兩處高潮位棲息地(海蜇塘、通州灣腰沙港池)規劃為臨港物流基地和工業用地,此舉可能對遷徙途徑南黃海的珍稀瀕危涉禽帶來不可逆轉的后果(相信許多到訪過通州灣的觀鳥人應該深有體會)。

圖1 規劃主要涉及的鳥類集中棲息地

圖2 被規劃為工業用地的水鳥高潮位棲息地
【項目爭議】
1.《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從事濕地保護、利用、修復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濕地,是指具有顯著生態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節性積水地帶、水域,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養殖的人工的水域和灘涂除外。國家對濕地實行分級管理及名錄制度。(通州灣示范區單元詳細規劃并未按照濕地對通州灣腰沙港池高潮低進行規劃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預防和控制人為活動對濕地及其生物多樣性的不利影響,加強濕地污染防治,減緩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導致的濕地退化,維護濕地生態功能穩定。
在濕地范圍內從事旅游、種植、畜牧、水產養殖、航運等利用活動,應當避免改變濕地的自然狀況,并采取措施減輕對濕地生態功能的不利影響。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國土空間規劃、海域使用、養殖、防洪等相關行政許可時,應當加強對有關濕地利用活動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濕地保護措施等內容的審查。
(通州灣示范區單元詳細規劃將對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產生重大影響,但規劃中并未體現任何措施,預防和控制)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濕地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鳥類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環境。(通州灣示范區單元詳細規劃涉及勺嘴鷸、黑臉琵鷺、小青腳鷸、斑尾塍鷸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的集中分布地,但規劃中并未見任何保護措施,反見進一步破壞的相關規劃)

圖3 通州灣腰沙港池高潮地內的鸻鷸群
2.《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編制有關開發利用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的需要,分析、預測和評估規劃實施可能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產生的整體影響,避免或者減少規劃實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通州灣示范區單元詳細規劃涉及勺嘴鷸、黑臉琵鷺、小青腳鷸、斑尾塍鷸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的集中分布地,但規劃中顯然未考慮和評估規劃實施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未提出任何減少影響的措施)
【建議】
通州灣區域(尤其是腰沙南港池和海蜇塘養殖區)是整個東凌-通州灣濕地尤為重要的水鳥高潮位棲息地,盲目將該區域規劃為物流基地和工業用地將對整個南黃海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基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大背景和國家現行法規均屬不合理規劃,應當重新考量該規劃對區域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切實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
【結語】
時間關系,只能和大家淺談到此,很多話語來不及整理太復雜的邏輯,只是希望先把這件事情傳達給大家,相信到過通州灣的朋友都知道那里對于遷徙水鳥多么重要,沒到過的朋友或許也有所耳聞,那片帶給我們無數歡樂和希望的地方,我們不希望就這樣和它告別,至少現在,我們還有一絲力量為之努力,大家共勉
【下附通州灣勺嘴鷸群像,均為本人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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